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31 13:33:58
1.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市教育局根據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按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劃定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統招生分數線”)。投檔劃線順序依次為第一批次志愿學校、第二批次志愿學校。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均按招生計劃與錄取人數1:1的比例劃線;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合理調控普職比、確保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在校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市教育局還將劃定全市各批次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嚴格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如果招生學校計劃數末位有多位考生總分相同,則按照“同分比較”原則確定優(yōu)先投檔的考生。即先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若三科總分相同,再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確定優(yōu)先投檔者。
2.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與本校統招生同批次投檔劃線,同一所學校先劃統招生,再劃指標生。市教育局根據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對符合指標生分配條件(參加今年我市中考、連續(xù)三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三年完整學籍)、填報了分配指標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的考生,按其成績和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但指標生最低錄取分數不低于該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分數線的90%。初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收回到分配指標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相應統招生計劃中,面向該統招生的招生區(qū)域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劃線。如果某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某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數末位有多位考生總分相同,則按“同分比較”原則確定該初中學校優(yōu)先投檔者。各初中學校和有關普通高中學校要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普通高中特長生錄取。各批次特長生實行同批次提前劃線錄取,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普通生志愿學校的投檔和劃線。特長生主要以術科成績?yōu)橐罁⻊澗,但中考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要求,即體育、藝術特長生中考成績應不低于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的70%。具有國家一級、二級運動員資格的體育特長生可免試入學,由招生學校和縣(市、區(qū))教育局對其報名資格(含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市教育局審定,錄取結果在招生學校和畢業(yè)學校公示。未被當批次特長生招生學校錄取的考生,按其同批次普通生志愿參與劃線。招生學校未完成的特長生計劃,回收納入該校統招生計劃中。
(五)規(guī)范自主招生。給予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學生,推動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fā)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fā)展需要。
1.普通高中實驗班招生。批準湛江第一中學、湛江市第二中學(以下簡稱“兩校”)在全市范圍內提前各招收一個實驗班52人。實驗班招生原則上不組織考試,由兩校自主采取面試和測試相結合的方式,確保公平公正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學生。面試和測試時間由兩校自主確定,但要在7月4日前完成擬錄工作、上報擬錄名單。
兩校須與被擬錄的學生及其家長簽訂《普通高中實驗班擬錄確認書》(詳見附件2),同時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統”及時錄入擬錄取學生的相關信息,上傳《普通高中實驗班擬錄確認書》掃描件予以確認。如果學生同時與多間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簽訂錄取確認書,則以最先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統”錄入的學校為最終錄取學校。
實驗班擬錄的學生須參加今年中考,其中考成績不低于兩校在相應招生區(qū)域統招生分數線的95%方能被正式錄取;被實驗班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全市統一投檔劃線,但占兩校在相應招生區(qū)域的統招生名額。中考成績未達到實驗班最低要求的考生,則取消其實驗班擬錄資格,按其中考成績和志愿參與其他志愿學校投檔劃線,未完成的實驗班名額收回到兩校相應招生區(qū)域統招生計劃中。
2.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筛鶕k學特色和實際申請參加自主招生。選擇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制定具體的自主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計劃),并在5月10日前報縣(市、區(qū))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審定備案。
自主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與被錄取的學生及其家長簽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確認書》(詳見附件3),并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統”及時動態(tài)錄入錄取學生的相關信息,同時上傳自主招生錄取確認書和學生注冊繳費單據電子掃描件予以確認。每名學生只能與一所自主招生學校簽訂確認書,否則以最先錄入自主招生系統的學校為最終錄取學校。自主錄取學生的相關紙質資料由錄取學校存檔備查。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在7月4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工作、上報錄取名單。
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參與全市統一投檔劃線,但需參加中考,其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yè)學業(yè)成績。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可在全市統一補錄階段參加補錄。
(六)中職學校招生。中職學校招生工作執(zhí)行省中職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中職學校優(yōu)先錄取參加了當年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學校,可根據各自的辦學特點對沒有報名參加中考的人員和初中往屆生、高考落榜生,采取憑九年義務教育證書或高中畢業(yè)證書注冊入學和多次錄取等形式進行招生。技工學校除按上述規(guī)定錄取外,還應按照勞動預備制的有關規(guī)定,積極組織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結)業(yè)生報讀。初三春季分流到中職學校的學生要造冊登記,列入原初中學校升學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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