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6 18:19:48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屬中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以下簡稱中考與中招)工作,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教基〔2010〕2號)和《關于做好2013年五年制高職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3〕5號)的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報考對象
1.持有本市中學學籍的應屆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回戶籍地報考的應屆初中生或社會青年(含同等學力考生和往屆生,下同)。
3.借讀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無法回到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允許在借讀校所在的縣(市)區(qū)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
各類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生或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上一年度因各種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受罰年限未滿者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和費用
1.報名時間:4月15日—19日。
2.報名費:每生每科13元,報名費于4月30日前交到福州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三、報名地點及資格審查
1.學生持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凡應屆初中畢業(yè)班學生讀四年以上(含四年),應附當?shù)亟逃姓块T有效休學審批證明材料并在考生類別欄中注明。
2.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學生,應隨帶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就讀學校證明以及由就讀學校提供的報考材料(小學報考初中登記表、綜合素質(zhì)評定報告單等),到縣(市)區(qū)中招辦報名,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中招辦負責。
3.社會青年持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本人初中畢業(yè)證書或?qū)W力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qū)中招辦報名,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中招辦負責。
4.定向生的資格為戶籍(截至2013年5月8日)在本地,七年級至九年級(具體時間為:2011年1月1日——2013年6月12日)三個學年學習和學籍均在同一所學校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班學生。
本地指福州市區(qū)和七縣(市)等八個區(qū)域,下同。
5.普高提前自主招生:報名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及考試形式根據(jù)學校各自的自主招生方案實施(另文公布)。
6.各中學應由校長負責主持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并組織專人負責對考生的年齡、戶籍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經(jīng)審查無誤后,省屬和市屬學校向福州市中招辦、縣(市)區(qū)屬學校向本縣(市)區(qū)中招辦集體報名。
四、可報考的學校
(一)戶籍在本地的考生(含回戶口所在地報名的考生)可報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級各類學校,但社會青年報考普通高中年齡不超十八周歲(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報考五年制高職院校。
(二)戶籍不在本地但學籍在本地的應屆畢業(yè)班學生
1.國內(nèi)戶籍考生
(1)學籍在福州市區(qū)的考生允許在學籍所在校報考除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格致中學、福州八中、師大附中和福州高級中學外的各類學校。但三年學籍(2010年9月1日至初中畢業(yè),下同)在福州市區(qū)的考生允許報考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高級中學和福州八中四所學校(含提前自主招生)。
(2)學籍在七縣(市)的考生允許在學籍所在校報考除福清一中、福清僑中、長樂一中、長樂僑中、連江一中、連江尚德中學外的各類學校。但三年學籍在本縣(市)的考生允許報考本縣的所有學校。
2.具有港、澳、臺、國外戶籍并在福州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班學生,持有效證件材料報名,可報考面向?qū)W籍所在地招生的各級各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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