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 他(他們) 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揉使之然也。(《勸學
2024-11-21
1、用作連詞。有在復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讓步,可譯為 即使 縱使 ;或表示假設,可譯為 如果 假如 。如: 即可不死,而離散不相見。(《與妻書》) 2、用作副詞。用在動詞前,表示前后兩件事緊相銜接,或表示兩種情況
2024-11-21
1、用作副詞。表示動作行為的完結,可譯為 以后 已經(jīng) 完全 等,有時 既已 連用,可譯為 已經(jīng) 之后 ;也可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時間以后,發(fā)生了某事,可譯為 不久 ,有時 既而 連用,意義不變。如: 秦、晉圍鄭,鄭既知
2024-11-21
1、用作副詞。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 就 于是 這才 等;也可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 卻 竟(然) 反而 才 等;還可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 才 僅 等。如:
2024-11-21
雖 作連詞,在文言中有兩種用法。 1、用在假設關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認一種假設,然后轉入正意,可譯為 即使 。如: 今雖死乎此,比吾鄉(xiāng)鄰之死則已后矣 (《捕蛇者說》) 2、用在轉折關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
2024-11-21
1、用作連詞,主要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 可是 但是 。如: 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 (《鴻門宴》) 然 有時和 而 連用, 然 代指上文所說情況, 而 表示轉折,等于說 如此(這樣),可是 。如: 夫環(huán)而攻之,必有得
2024-11-21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fā)生的原因、依據(jù)、方式,可分別譯為 因為 由于 趁著 憑借 經(jīng)過 通過 。如: 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疏》) 不如因善遇之。(《鴻門宴》)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
2024-11-21
1、用作副詞。 蓋 用在句首,作副詞,表示下邊說的一些話,是帶有推測性的斷定,相當于現(xiàn)代漢語中 大概 推想 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的 蓋 也有用于句中的。)如: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季氏將伐顓臾》
2024-11-21
1、用作無指定代詞,充當主語。 (一) 代人時,相當于 沒有人 沒有誰 。如: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 (《鄒忌諷齊五納諫》) (二) 代物時,相當于 沒有什么 。 2、用作否定副詞。 (一) 放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表示
2024-11-21
1、用作疑問代詞。 (一) 單獨作謂語,問原因,且面常有語氣助詞 哉 也 ,可譯為 為什么 什么原因 。如: 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二) 作賓語,主要代處所和事物,可譯為 哪里
2024-11-21
1、 用作連詞。表示遞進關系、并列關系。如: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且貳于楚也。(《燭之武退秦師》) 有時相當于 尚且 ,先讓步,后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ā而欓T宴》) 2、 用作副詞。
2024-11-21
1、用作助詞。 經(jīng)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 所 字結構。 所 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 所 的人 、 所 的事物 、 所 的情況 等。如: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所 和動詞結合,后面再有名詞性結構
2024-11-21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承接關系。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復句中的前后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lián)系?勺g為 就 便 或譯為 原來是 已經(jīng)是 。例如: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
2024-11-21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 他(她)的 它的 (包括復數(shù))。如: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勾踐滅吳》) (二)第三人稱。一般代
2024-11-21
為 在文言中經(jīng)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 做 。還可作判斷詞 是 用。這些都屬于實詞范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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